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这人就是爱我的;
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,我也要爱他,并且要向他显现。
(约翰福音十四章21节)
遵守神的命令应该是心甘情愿的。当你开始挣扎,不能顺服神的时候,就是你的心已经转离神的指针。有些人宣称:「我爱神,但是我的生命有些地方很难顺服神。」这在灵性上根本是不可能的。如果我问你:「你爱神吗?你可能很轻易地回答:「当然啰!」如果我问你:「你顺服神吗?」你是否也能立即回应肯定的答案?然而,我是在问你同一个问题呢!对神真纯的爱,会使人全心全意顺服神。如果你告诉配偶,有时候你爱他,有时候你得努力挣扎才能爱他,那么你的婚姻关系正濒临危机。同样地,我们竟然假设神满足于我们依情况而定的爱和部分的顺服。神才不呢!
没有爱的顺服是拘泥于律法形式主义。为顺服而顺服,不过是完美主义罢了,只会让人愈发骄傲。许多基督徒相当自觉地在生活中操练自己,力求培养门徒训练,好能更顺服基督。属灵的门徒训练是会有帮助的,但这些训练永远不能替代你对神的爱。爱是能自制。神看的不只是你神圣的习性、道德的生活、教会的参与,祂洞察你真正的心之所在。
你对神的敬拜是否变得空洞,只是例行公事罢了?你是否已经失去研读圣经的动机?你是否正经历属灵的低潮?你的祷告生活是否沦为仪式?这些都是你的心已经远离神的征兆。拾回你起初的爱心,爱是与神相交和事奉神的最大原动力。
来源:《每日经历神》 作者:布克比博士